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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偷拆残疾人合法房产,无家可归公安局不立案维权难

时间: 2018-04-30 21:24 来源: 未知 作者: admin 收藏 百度搜索本文

无良偷拆残疾人合法房产,无家可归公安局不立案维权难
他们天生肢体残缺,本就是人生一大遗憾事,他们是社会最困难的弱势群体,本就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关爱。可是太多时候残疾人的疾苦无人能懂,特别是有冤无处诉的时候,谁还能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无良偷拆残疾人合法房产,让当事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无房可住,公安局不予立案,当事人刘尚春有冤无处诉,唯有依靠舆论的力量讨个说法。
当事人刘尚春天生肢体残疾,妻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做过手术,日子靠刘维修电机来维持。家庭虽贫寒,不过有双方父母和亲友的帮助下,两口子最终在2005年购买了一间拆迁安置自建房(有房产证,土地证),2007年落户合肥市庐阳区杏花街道汲桥新村社居委。
15年下半年村里传出拆迁的消息,临近年底,有些早交钥匙的房子已经开始拆迁,家里断水断电,已经到了没法住的情况,无奈只得搬家过年。16年5月,和村里工作人员接触,谈过拆迁事宜,但是没谈拢。7月,村里打电话让再去谈谈,当时自己人在老家,自己答应等几天去。8月1号下午,在没有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偷拆了我家院子。自己找到汲桥社居委问过情况,书记(韩宝球)和工作人员都讲不知道。过几天村里又打电话给我因我手机不在我身边没听到,发现后给回了信息讲等二天回合肥再讲,在2016年8月8号凌晨2点把我家房子全部偷拆,10号回合肥发现房子没了,当时自己的心情是欲哭无泪。自己曾经生活了10年的家,有很多电机配件和生活用品被废墟掩盖彻底尘封,说没就没了,家再也回不去了。
10号傍晚,当我反应过来,我选择报警,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肥市杏花派出所打电话叫我去派出所录情况,我把情况如实说出后,派出所很吃惊,写完情况后,开具了刑事案件回执单,但是在当晚九点左右派出所打电话给我,讲带上回执单去派出所,我去后派出所讲把回执单开错了收回去,叫我回去明天等通知。
杏花派出所后来讲是政府行为,叫我把损失财产搞个清单,我把清单送去派出所后,一直没有解决。我后又把情况反应到合肥市庐阳区杏花街道信访办,合肥市庐阳区政府信访办,合肥市庐阳区区公安局信访办,合肥市市公安局信访办,安徽省公安厅信访办,大致都是一个意思,都讲政府行为没办法。

朗朗乾坤,昭昭日月,是谁在践踏法律?敢问,谁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虽然房产证和土地证还在我的手里,可房子已经夷为平地。我一个有肢体残疾的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2001年6月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为残疾人,在安置房楼层上,可享适当照顾;持有城市生活最低保障金领取证的残疾人,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费时,可比规定标准提高20%,;自行解决过渡房(仅针对过渡安置)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拆迁单位应提供周转房妥善处理。

莫让冤者跑烂腿!莫让无辜再流泪!我们强烈呼吁政府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出暴力偷拆我房屋的不法分子和其幕后的指使者;恳请惩处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员,正是这些人罔顾国家法纪,制政府形象于不顾。我们恳请政府给我们残疾人夫妇一个公平,一条能继续自力更生、赖以生存的活路!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责任编辑: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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