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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反窃电中心“霸王”欺凌可谓“电老虎”

时间: 2021-12-28 08:54 来源: 未知 作者: 鹏飞 收藏 百度搜索本文

(河北石家庄电)近日,本网站多次接到家住石家庄市长安区学府路26号绿源小区的贾二贞老人的求助,贾二贞电话称:石家庄市供电公司反窃电中心以其前房主窃电为由要求贾二贞承担补缴电费款及三倍罚款共计13.8万元,并从今年9月份起对其实施了断电行为,严重影响到贾二贞与其老伴儿取暖、照明、做饭等生活诸多方面。
贾二贞与其老伴儿称,作为其居住期间“窃电受益者”,他们认同缴纳期间漏缴的实际电费,对于前房主张波的实际电费及罚款,应由实际受益人张波承担。但是石家庄市供电公司反窃电中心固持己见,认为所有电费及其罚款均由贾二贞夫妇承担,否则将继续断电。
      本网调查员通过实地走访进一步了解到,由于经济原因贾二贞于2013年将其位于绿源小区一处二室二厅的房屋过户抵押给债权人张波,双方约定债务偿清后,张波再将该处房产过户还给贾二贞。2015年5月6日,贾二贞债务偿清后,张波将房产还给贾二贞,并登记到其孙子贾哲男名下。
      2021年9月17日,石家庄市供电公司反窃电中心向贾二贞下达了一份“违约用电、窃电通知书”,告知确认其家窃行为,认定窃电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
这张通知书对于贾二贞老夫妇真是不亚于晴天霹雳!贾二贞认为,房产证过户记录明确显示:当时其房产所有人为张波。其实际使用人也是张波。贾二贞夫妇根本没有实施窃电行为。
       在此以后,贾二贞夫妇多次与反窃电中心及小区所属西三庄供电所,询问事情原委和解决办法。期间,贾二贞夫妇坚持认为自其入住后就从未动过电表,如果说电表有问题那也是前房主的事,与其无关。供电所和反窃电中心则坚称虽然窃电时间是2014年12月29日发生的,但中心只找现在用电的贾二贞夫妇家。贾二贞夫妇及其亲属也曾致两次电石家庄市市长热线反映该问题,市长热线将其情况反馈给供电公司后,由西三庄供电所给贾二贞的回复是:只有接到反窃电中心的指令后才能通电,他们也没有别的解决办法。
       对此贾二贞认为:反窃电中心就是不讲道理,前房主违法的后果为什么要安分守己的现房主来承担?再说供电部门明知窃电行为,为何让它存在长达将近六年之久?供电部门就没有责任吗?
       贾二贞认同补交自2015年5月6日房产过户到贾哲男名下后电表所示与实际用电的差额,但是对所谓违规用电罚款绝不接受。
对于反窃电中心采用拉闸断电行为逼迫其较难所谓违规用电罚款,贾二贞认为这就是霸凌行为,特别是严冬期间不顾民生死活的行为,就是“电老虎”吃活人!
      本网希望石家庄市有关方面切实注重民生,解决好老百姓生活难点。对于事态发展,本网将继续予以关注。

(责任编辑: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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