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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丰都:民企被拆12年 未获补偿安置

时间: 2014-04-05 21:36 来源: 未知 作者: admin 收藏 百度搜索本文

重庆丰都:民企被拆12年 未获补偿安置

 

  核心提示:重庆市强华源食品厂在12年前被拆除,由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相互推诿、踢皮球、不思为企业服务,而是糊弄企业,致使企业至今未获得任何补偿安置,完全陷入了绝境。记者日前依据企业的投诉前往采访时,重庆市强华源食...
重庆市强华源食品厂在12年前被拆除,由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相互推诿、踢皮球、不思为企业服务,而是糊弄企业,致使企业至今未获得任何补偿安置,完全陷入了绝境。记者日前依据企业的投诉前往采访时,重庆市强华源食品厂(下称:强华源)负责人江金国仍在艰难奔走,希望尽快让企业复产。
 
市移民局委托复核的意见:用包干经费解决企业补偿安置问题
 
江金国提供的政府文件显示,强华源食品厂建于1989年,因三峡工程建设于2002年丰都县城南迁时被拆,被拆前在旧县城拥有一级一类房产914平方米,其中商铺4156平方米;有职工35人。厂房被拆至今,未得到任何补偿安置,也未解决周转房,但企业营业执照目前还在按规定年检,35名工人仍在等待恢复生产。
江金国称,强华源食品厂被拆后,自己便天天奔走在相关部门和领导之间,请求丰都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按三峡移民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补偿安置解决复产问题。2006年,市、县移民局委托长江设计院对强华源复核是否符合按工矿企业补偿安置。
记者调查了解到,2007年,重庆市移民局渝移发【2007134号文件通知的复核意见是:“该单位199244日前存在,在拆迁中有一定损失,不宜列入个案,建议在当地包干经费中解决。”
重庆市移民局2008年第四期会议纪要显示的解决意见是:“政府与企业协商解决,政府在用地方面给予支持。”据了解,按三峡移民政策规定,企业厂房拆迁,须提前建房,其搬迁停产停业损失只按2个月进行补偿。强华源食品厂拆除后,由于丰都县政府及移民局的原因,导致企业长时间停产,故重庆市移民局的《复核意见》“建议”当地政府“在包干经费中解决”,意即上级政府因此不另给补偿,所以不列入个案,相应责任,由当地政府承担。
 
陷绝境:政府签无效协议糊弄企业
 
200893,丰都县名山镇政府与强华源食品厂签订了《安置迁建协议》,将丰都县城一块2200平方米的土地划拨给强华源建房。20081225,丰都县移民局印发“丰移发【2008131号”文件,对强华源迁建补偿作出了答复。
“丰移发【2008131号”文件显示,《安置迁建协议》是当地政府用四级建房土地抵充企业失去房屋和应得的各种补偿。因此,企业认为为自己失去的是一级一类的房屋和政府应该给予的各种补偿,得到的是一块四级建房土地,所得地块并非无偿划拨,实属置换,与出让地没区别。
记者调查了解到,当地政府与强华源签订的《安置迁建协议》,因未对容积率进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容积率管理办法》规定,当地相关部门认为《安置迁建协议》无效。
2009年,强华源开始向丰都县政府诉求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容积率,被告知须先对企业算账,再据算账结果确定容积率。
怎样算?谁算?县委书记批示要“依据依法办理”。201341日,丰都县政府安排的县政府的法律顾问与企业律师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资产评估法律意见书》。然而,县政府和移民局却借故拖延,不履行《资产评估法律意见书》约定的政企共同委托评估事宜,致使《资产评估法律意见书》至今未能实施。
 
企业质疑:丰都县政府是诚信政府吗? 
 
记者调查了解到,参与协商签订《资产评估法律意见书》的律师是县政府的法律顾问,是丰都县府领导亲自安排丰都县审计局书面委托的。但丰都县政府为何签订此意见书后却拒不实施?强华源职工质疑:丰都县政府是诚信政府吗?
记者认为,“丰移发【2008131号”文件和2008年的《安置迁建协议书》,属政府用土地置换安置,置换就要等价交换,置换物价值多少,不能受某个领导个人意志所左右,只能由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资产评估法律意见书》是政企双方依据三峡移民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达成的解决遗留问题的一致意见,是合法的。企业也尊重同意了政府不用现金支付、而用区位悬殊较大的建房土地置换安置的方案,丰都县政府为什么出尔反尔呢?如此这般,诚信政府怎样建立?是在为企业服务?还是在糊弄企业?
在全国开展群众路线教育的今天,当地政府何时解决强华源问题,让企业何时复产?我们将继续跟踪关注。(记者 莫亮)

(责任编辑: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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