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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保外就医再杀三人 云南南华县如何承担监管责任

时间: 2015-05-27 11:29 来源: 未知 作者: 西西 收藏 百度搜索本文

实名控诉:李才 李富 宰雪芬  李天平  李琼秀  李珍  李顺生  李萍
实名发帖人电话:13732727666
(实名发帖人声明为此文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云南南华县沙桥镇农民李光雄17年前因为杀死其父被逮捕,我父母联合其他村民呼吁法院枪下留人,由此李光雄从轻被判处死缓。仅仅在监狱中呆了14年的李光雄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获得了自由,返回村子的李光雄恩将仇报,夺走我父母和另外一个村民的性命,最后跳井自杀。
    李光雄为何仅仅坐牢14年就享受了“保外就医”的待遇,南华县有关部门是如何监管保外就医的罪犯李光雄的,保外就医的李光雄再次残忍杀害三人,南华县的司法部门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我父母呼吁村民联名保住李光雄的性命
    我的父母生前是村子周围算得上德高望重的村民,乐于助人和团结邻里,受到了绝大部分村民的尊重。
    李光雄是我们家的邻居,长期以来一直遭受其父母的打骂,我父母看不过去,多次站在李光雄这边劝告其父母对孩子不要过多施加拳脚。
    在棍棒中长大的李光雄有了力气对付父母了,在17年前的一天,他提斧头夺走了其父亲的性命。儿子杀死父亲虽然罪大恶极,但我父母是李光雄长期遭受打骂的目睹者,加上考虑到李光雄年幼的弟弟和体弱多病的母亲无人照顾,我父母站了出来,为李光雄不被判处死刑走存串户动员村民们子啊请愿书上签字,以全村村民的名义联名上书请求法官从轻处罚。
    在我父母等村民的请愿下,最终李光雄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李光雄保住了性命,我父母等村民也在尽力照顾李光雄的家人,希望李光雄出狱之后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来照顾其苦难深重的家人。
    李光雄“保外就医”回村连杀三人
    2012年,李光雄保外就医重新回到了雾露砟村。李光雄回来后在本村以种烟、养猪和帮别人打零工及盗伐木材为生,刚刚回家的李光雄不抽烟、不喝酒,在村里人的眼里还算过得踏实,平时还做小包工头。
    回家半年后,李光雄的母亲病故,原本留在家里照顾母亲的弟弟夫妻俩随后外出打工,他有个哥哥在昆明磷肥厂上班,平时很少回家,他就这样一个人留在家里。慢慢的就学会了喝酒,在村里的红白喜事中,经常醉酒,醉酒后恐吓村民,扬言谁不遂其意便要砍人。
    我父母为李光雄有能耐享受“保外就医”待遇提前出狱感到高兴,依旧一如既往同情着李光雄,只要他需要什么,都会想办法帮忙,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争执,两家相处比较融洽。
    2014年4月,李光雄因盗砍树木被林业部门罚了8000元钱。
    李光雄曾跟人说过,他被罚当天看到我父亲李永兴偷偷打电话,他觉得是我父亲李永兴向林业部门举报了他。我父母希望李光雄的日子一天过得比一天好,根本没有想到举报李光雄的违法行为,当然,也没有想到李光雄会在“保外就医”重获自由之后,像杀他父亲一样夺走他们的性命。
    2014年8月28日清晨,李光雄将我父母杀死在我家院子中,并将见义勇为赶来救命的李光焰杀害逃之夭夭。两天后,李光雄跳井自杀。
    是谁给李光雄连杀三人创造了条件?
    李光雄被判处死缓,云南第二监狱是其劳改的地方。
    李光雄虽然被判处死缓,其坐牢的时间却只有14年。李光雄在2012年走出第一监狱返回村子,他是以何方式提前出狱的,村民们毫不知情,也没有看见南华县的公安和司法等部门前来调查走访。
    李光雄连杀三人之后跳井自杀,我们才知道其才是坐牢14年的真想:之所以李光雄得到了提前出狱的机会优待,是因为他被第二监狱许可了“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身患严重疾病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保外就医保障了监狱里的罪犯接受治疗的权利,是一种制度关怀,这也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
    保外就医也有严格的条件: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治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保外就医不是让罪犯一辈子在监狱外逍遥自在:依据罪犯的病情。可以一次批准决定保外就医时间半年至一年。期满前,监狱应当派干警实地考察或者发函调查。保外就医罪犯病情基本好转的,由监狱收监执行……保外就医罪犯,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日常性监督考察,劳改机关每年应当派干警或者发函进行一次全面考察,了解罪犯病情和表现情况,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李光雄享受了云南省第二监狱的“保外就医”的优待,走出监狱就和正常人一样耕种庄稼和打零工,出狱两年时间过去了,应该被收监改造的对象留在社会上继续作恶,从盗窃林木延伸到连杀三人,云南省第二监狱为其打开了制造惊天血案的大门,云南省第一监狱和南华县负责监管的机关在玩忽职守,三条人命死于李光雄之手,李光雄畏罪自杀,有关部门却没有受到任何责任追究。
    到了给追究责任给予死者经济补偿的时候了
    像李光雄这样一个对村民时刻造成威胁,对社会造成影响甚至连自己亲生父亲都敢杀的人,为何在刑期未满的情况下出狱,出狱的人为何没有任何监管部门及家人的看管下就回到家里,造成村民李永兴夫妻及李光焰被害的特大杀人案件,致使两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骨肉分离,妻离子散”。在当地及社会上造成了及其恶劣的影响。
    此案件已经过去数月时间了,我们没听到任何监管部门的答复,云南省第二监狱和南华县相关部门对此都保持沉默,三条人命失去的家属却如在火中煎熬一样,期待得到符合法律规定的答复。
    “李光雄为何在刑期未满就被提前出狱?南华县沙桥司法所一定知道李光雄在服刑期内有病,那为何李光雄回家后从来没有到医院就诊、带药?而李光雄却像正常人一样的种烟、养猪、承包小工程及盗伐木材。
    因为监管责任缺失对两个家庭造成的巨大伤害,有关部门应追究李光雄的监管实质负责人及给予受害者家属相应的经济补偿,三条人命将死不瞑目,我们将对此控告到底。
    来源:呼声网
http://www.husheng86.com/news_view.asp?id=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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