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法制 > >

张家口桥西区东窑子镇刘俊正当维权遭拘 留

时间: 2021-11-09 15:23 来源: 未知 作者: 鹏飞 收藏 百度搜索本文

张家口桥西区东窑子镇刘俊正当维权遭拘 留

 

最近,收到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东窑子鎮孤石村民刘俊、李荷莲给媒体写信反映:本是公民的基本权力哪知安上罪名遭拘留,信访的内容如下:
      领导大人您好:
      中央各部委各地方媒体编辑好:
信访人:刘俊 ,男65岁,身份证号: 130704195604201213   ,家住: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东窑子镇孤石村  , 电话: 18131330975  。
信访人:李荷莲 ,女65岁,身份证号: 130704195612091229   ,家住: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东窑子镇孤石村 , 电话:  15233032878   。

 
第三方评估经济补偿180万,仅给付补偿款40万,余140万至今未见踪影两人上访。
本是公民的基本权力哪知安上罪名遭拘留。
交了房款拒选房,逼你达成弃绝余款140万。
      一、孤石村新民居建设信访人赞成,在本案在完成新民居建设征地时,对我家补偿有失公平,纪委查实土地面积少算了1.1亩,通过上访,桥西区东窑子镇信访办,由第三方评估,于2018年8月2日达成协议补偿地上附作树木180万作为最终补偿(镇信访办未盖公章),2019年3月6日、2019年8月12日二次由甲方桥西区东窑子镇信访办,由乙方李荷莲、刘俊共同协商,并由第三方评估,经济补偿乙方刘俊、李荷莲共计180万分期批次付给,甲、乙同意,并承诺生效后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或修改。甲方分二次给付乙方共计40万,余款140万至今未见踪影,信访人刘俊曾多次向有关部门讨要补偿余款140万,看到的都是冷血的脸。没有实质解决,信访人只好吞声忍泪。
不按生效协议执行,于情于理、于法不通,终自毁形象(见证据一、二、三)。
      二、刘俊、李荷莲万般无奈,2019年06月06日因土地果树青苗补偿,刘俊、李荷莲到北京上访,却被官员定为扰乱公共秩序案、被行政拘留,我们从拘留所出来后不久,和镇领导通电话,官员说:谢谢你老刘,我因为你这事又升官了,(从镇长升到领导)…我们当时和现在死的心都有…
      2021年9月15日只得又到北京信访办说理。只有国家信访办是为老百姓诉苦诉冤的地方、使信访人没想到是:镇领导知道后亲自打电话让回来解决,然而他们却把我们又送到镇派出所,从2019年9月16日上午,一直等到17日下午,一直未见任何领导出面解决…17号下午3点多钟,刘俊、李荷莲又以寻衅滋事定罪被拘留,并罚款,刘俊、李荷莲信访办去解决镇里解决不了的事,如果相关部门能给我们解决我们的问题,何必访办求助呢。(见证据四、五、六、七)。

 
    二、由于补偿款矛盾、刘俊(信访人)刘东升(刘俊的儿子)受到了无法弥补损失的一套93㎡、一套84㎡有协议,交了购房款全村人都抓号入住装修。唯有刘俊、刘东升不准入住,其真正目的是信访人不要余款140万了,一切都好办。补偿款余款140万是刘俊、李荷莲劳动所得,是合理合法应该补偿的。是应该无条件给付刘俊、李荷莲。(见证据八、九、十)。
      总结本案处罚决定书,由于不听话造成很大麻烦,所以拘留。但是本案处罚决定书最真实的核心的重点未表达,征地补偿款140万至今未补偿,这是刘俊、李荷莲多半辈子血汗钱。而刘俊、李荷莲二人去的地方正是国家信访局,是为老百姓伸冤、诉苦地方。刘俊、李荷莲依法主张破坏果蔬赔偿款迟迟不到位的真实情况又有何罪?如果有关部门按期补偿140万,刘俊、李荷莲还去信访局吗?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了吗?
    综上,郑重请求领导调查张家口市桥西区东窑子乡孤石村刘俊、李荷莲关于征地补偿款真实情况,调查刘俊、李荷莲被无理无法拘留,调查对刘俊、李荷莲、刘东升购房无理拒入住一事,调查真相,还信访人公平。
      正当请求领导和媒体并求助,刘俊、李荷莲补偿款余额140及贷息给付信访人刘俊、李荷莲,行政处罚决定书(张西公(东)刑罚决字(2021)0744和(2021)0743)撤销罚款共计1300元(800元+500元)退还刘俊、李荷莲,对刘俊、刘东升购置二套房产理应入住装修。
 
此致 呈:各级领导  信访人:刘俊 李荷莲
2021年10月19日
来源:http://www.ygzfw.gwes.cn/a/guona/747.html
 

(责任编辑:鹏飞)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