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东北黑土地面积约为103万平方公里,其中最典型的黑土地是我国商品粮基地,每年生产225-250亿kg的商品粮。以弯月状分布在黑龙江、吉林省的黑土地是中国最肥沃的土地。总面积为一千万公顷,目前以开垦出耕地七百多万公顷,其粮食产量已占两省的百分之六十以上,是中国最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因黑土层厚度为三十至一百厘米,人们总用“一两土二两油”形容它的肥沃与珍贵。
但是,由于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区、高速公路和楼房建筑剧增,对黑土地资源采取掠夺式开发利用,大量的黑土地资源成为社会发展的牺牲品。
如吉林省四平地区公主岭市范家屯镇清泉村,农民只能望着自己耕种一辈子的黑土地痛不欲生。那么究竟这里发生了什么?农民为什么要这样痛苦?土地怎么了?下面我给大家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
故事回放:
一、一份“以租代征”协议书巧夺农民土地
在2008年春天农耕时节,四平地区公主岭市范家屯镇清泉村党支部书记拱玉财召开村民会议。会议内容是:“根据吉林省公主岭市经济开区的需要和招商引资的需要,凡是在开发区起步区1、2屯的耕地(除道地外)。自2010年起一律停止耕种。”
就在村支书拱玉财的一声令下,村委会没经村民的同意就拧拟一份甲乙方《协议书》。
下图为该村委会协议书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凡是建设用地必须要有政府审批手续,也就是文字材料(一)省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意见;(三)建设项目呈报材料“一方四书案”(含汇总表);(四)建设用地审批表;(五)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六)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七)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八)地方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有关情况的说明;那么笔者说了这么多的条条框框村委会究竟有哪些征用土地的文书呢?大家注意看村委会协议书上的协议条款。
协议书一目了然,可以看见以市政府招商引资的形式占用农民耕地。那么既然是招商引资,项目是什么呢?招商引资的批复在哪里?笔者带着满脑子的问号打通了清泉村支部书记拱玉财的电话,电话里拱玉财声称:“关于我们村的占地过程是由镇政府党支部书记刘子义参与的我说了不算。并且“以租代征”是上面领导同意的。”说到这里,我们看到协议上第三条,2009年度及以后,如此地未被征用,仍然按照2008年度上诉执行,如玉米价格发生变化租地价格随高不随低,保底价8.000元,只上浮不下调。
协议书第四条,在租地期间内,如有征地,征地价格标准每平方米35元同时在4月20日前签协议,村里奖励给承包户每平方米5元,4月21日至30日每平方米奖励4元,5月1日至5日每平方米奖励3元,同时付给乙方,5月5日没有奖励,如低价上调征用价格随之上调。照这样说农民还得感谢村委会的优待?征地补偿标准没到位还得感谢奖励?那么国土资源部的《一方四书案》究竟是指向谁?依照这份相互矛盾的协议,缘何公主岭市政府招商引资“征收”农民耕地,中间又出现“租地”一词?懂得法律的一眼可以甄别出属于典型的“以租代征”违规套取农民耕地,剥夺农民的耕种权。
所谓“以租代征”,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规划计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
“以租代征”行为不仅是严重违反土地法律规的行为,也是违背土地管理、违背国家长远利益的一种行为。《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第44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需要经过土地征收程序。因此,以租代征是严重违背土地管理法的行为。
二、公主岭市经济开发区的“答复”百姓痛不欲生
2008年的范家屯清泉村占地过程,让四平地区公主岭市范家屯镇父老乡亲摸不着门。为此,乡亲们到了开发区求果,开发区拿出来一个让百姓做梦都想不到的一个答复。
下图为公主岭市范家屯镇经济开区答复
根据这份答复笔者有几点看法: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地的补偿费拥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征收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确保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
2、村委会协议书、开发区答复意见完全没有为百姓着想,典型一个官商勾结打着市政府招商引资的旗号,明目张胆变相违规占用农民耕地。并且开发区答复中更让笔者不解的是,竟然拿着所谓的“合法”莫须有的文件肆意践踏农民的真正合法权益。综上两份荒谬的协议、答复,让耕种一辈
子土地为生的父老乡亲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望着自己手中的《土地承包合同》书,不知为啥土地咋就成为别人的了?
三、最适宜农耕万亩土地被掠夺、撂荒
自2008年公主岭市范家屯清泉村土地被占用之后,近万亩土地再也没有发挥孕育种子的本领。最适宜的农耕被挖的千疮百孔,地面上杂草丛生。地上不但没有长出“种子”反而长出来“楼房”,你说奇怪不奇怪?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6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第37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四、笔者接到村民的求救后发生的一切
四平地区公主岭市范家屯清泉村的违规征地,让父老乡亲血泪沾襟。难道就真的求告无门了吗?
于2015年6月下旬,笔者接到公主岭市四平地区清泉村群众举报村干部违规征地不予补偿举报材料。接到材料后笔者迅速将材料核实证据后,我与江西新闻朋友上交到中央纪委。
事后,于2015年8月3日公主岭市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于连洋和三个手下找到我,说有人举报笔者是诈骗分子,将我拘禁在公主岭市四平地区清泉村委会门窗紧闭,当时笔者要求举报人拿出依据,刑警队副队长于连洋表示不能出示,当时公主岭市四平地区清泉村全体村民都在村委会一口同声要求刑警队副队长于连洋将笔者放出来,并且表明笔者没有诈骗群众,也没有损坏群众利益只是把群众们的诉求反映了出去。
随后又在2015年8月5日,于连洋实在是拿不出什么好办法,他们就做出来一个荒谬的事。当日笔者管辖派出所民警陈景程到我的家里,将我带到派出所,到达派出所后公主岭市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于连洋出来将我带到审讯室,于连洋便拿出一份红头文件上面写着《关于王芳芳等人冒充国家领导的秘书》一份文件,详情刑警队副队长于连洋不让我看,并且声称:“这是省纪委文件,今天你说也得说,不说也得说,要不然就别想出去你知道后果吗?”让笔者不解的是,缘何仅仅群众的一份举报材料让刑警队副队长于连洋要这样兴师动众的对笔者强行压制?按理说中央有指示,地方政府应该积极配合落实好群众问题才是,不应该打击压制才对。
在审讯室于连洋拿着笔者的手机打了我江西朋友“易”的电话,电话里“易”对刑警队于连洋说明了情况后,于连洋对笔者说:“你和你的朋友沟通一下,让你的朋友的弟弟打电话给我。”我说:“会有人打电话给吉林省的,但不一定就非得打给你。”时隔一周,公主岭市公安局刑警队于连洋再次约笔者面谈,声称:“电话里不好说太多”。将笔者约到笔者管辖派出所,于连洋和笔者说了一句让笔者觉得很诧异的话:“王芳芳你知道之前我们为什么找你吗?是因为你谈到国家领导人,涉及政治问题你懂吗?”笔者回答:“与国家领导人有什么关系,你们把农民的问题解决到位,不就行了吗?我不是你的针对对象,你的针对对象是那些犯罪分子不是我!”随后于连洋告知笔者他们查到了在中央中组织部的领导,也就是笔者交材料的地方。时至今日吉林省公主岭市公安局于连洋苦思积虑,想尽办法对笔者和群众严重压制,并且公主岭市四平地区清泉村支部书记拱玉财对笔者的亲信进行恐吓,声称:“定要将笔者,人头落地”。
为此,笔者恳求中央领导给予重视,不能让地方政府的腐败分子与村霸横行肆意的挥霍农民财产,剥削农民。还百姓一个安稳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