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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丰县政府抢夺村民林场谁来捍卫村民合法权益

时间: 2015-04-29 14:58 来源: 未知 作者: 西西 收藏 百度搜索本文

实名控诉发贴代表:傅向阳  李桃兴 刘纯如 刘桂林 刘灯明 刘迪华 吴清明 刘三美 
    关注电话:15979506337 18296523031   13257055427   13767573340 15970522146   13767573996   15070588237  13767559978

    (实名发帖人声明为此文真实性和发贴转贴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政府办事必须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才能被群众热爱和拥戴,政府与民争利导致的后果就是干群关系的对立。我们是江西宜丰县天宝乡辛联村的村民,我们的林场在宜丰县政府的操作下林权得不到落实,长期以来一直走在上访控告的路上。
    人民政府与他管辖的群众争利,在他们政府强势的专政机关面前,人民群众永远是弱势群体,我们只能通过互联网实名控告,请求今天的宜丰县的书记和县长为民做主,将我们从漫长的信访控告的深渊中解救出来。

    新昌林业站自愿终止和辛联村签订的合同

    我们之所以在宜丰县天宝林业站产生合同签订和终止等关系,是因为在1998年的辛联村的村官将村集体所有的1000多亩原始森林拱手“送给”了宜丰县林业局下级天宝林业站。
    1998年,辛联村因拖欠天宝林站资金,村委会没有经过村名代表大会和竞标,将本村壹仟多亩原始有林山场与天宝林站签订51年联营造林,我们的山场资源仅仅是折价5万元。
    村名得知意见巨大。
    1998年的辛联村的村委们背着村民们将1000多亩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山林折价五万元入股到了国有林场中去了,我们按照合同规定应该享有29%的收益分成。尽管如此的联营造林合同签订受到了全村据大多数村民的反对,但此合同也执行到了2004年。
    天宝林站承包至2004年,山场有两百多亩没有完成造林,我们多次要求履行合同。
    这一年,天宝林站因体制改革合并新昌林站中去了,新昌林站因管理不便,自愿与本村签订终止合同,山场资源折价22万元。
    辛联村村委会与新昌林站签订终止合同,关于合同终止的法律文本经过了公证处的公证。我们村和林业站的合同终止之后,辛联村的村官再次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将1000多亩山场股权转让给本村一村民。
    这一次,村民们没有沉默了,大家通过上访的方式要求股份转让,由集体买下,同时部分村民向政府反映情况,要求终止转让合同,真正让村民享受到林权到集体所带来的实惠。

    宜丰县政府与民争利收回林权

    2005年,我们迎来了国家林权制度的改革的大好机遇,村民们强烈要求将属于全体村民的1000多亩山林的产权归还集体的呼声高涨起来。
    辛联村的村民小组长和部分村民受村民们的集体委托,联名向政府反映,要求股份归还集体。
    我们的请求得到了县乡两级政府的重视,但我们从未想到的是,宜丰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的目的是与民争利。
    在当时是宜丰县的县委副书记陈贻昌带领下,有公安干警“保驾护航”的工作组深入辛联村,对联名向政府反映情况人员进行单独讯问,部分地方官员找事对反映情况人员,进行店面搜查,赶走生猪,并罚款。  
    随心所欲的发够了淫威之后,见被威胁了的村民们敢怒而不敢言了, 陈贻昌等才在大会上单方面一锤定音:终止和转让协议是有效和合法的,村民的要求不能满足,这是县委的决定。  
    我们对陈贻昌副书记答复不服,群体上访依然进行。  
    2006年,新一届村委再次向政府反映,要求废除转让协议。
    宜丰县县政府派下工作组,深入本村调查,召开村民大会,会场周围站着便衣民警,县委派出的工作组负责人承诺,此事会给村民满意答复。
    几个月后,宜丰县县政府下达文件,以国有资产没竞标为由,转让股份归还新昌林站。

    呼吁宜丰县政府要为民做主不要与民争利

    1998年,我们的1000多亩山林以入股的形式划在国营林场的林区范围,2004年,国有林场主动和我们达成协议,解除当年的联营合同,将山林归还给我们。
    这一归还行为也用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且经过了法律公证。
    在村民们要求1000多亩集体林区回到村民手中时,宜丰县政府竟然将我们的林区认定为国有资产,用下发红头文件的方式来撤销2004年林业站和我们签订的关于联营终止的合同。
    党要管党,政府必须依法行政。
    人民政府不能与民争利,不能站在官官相护的立场上去滥用公权。辛联村在1998年将1000多亩集体林区交给国有林场经营,这是不争的事实,村民的1000多亩林区和国有资产扯不上关系,林业站将1000多亩林区重新交给了村民们经营,宜丰县政府用红头文件来撤销符合法律规定的文件,县政府超越法律来践踏法律,这是依法行政还是在野蛮践踏法律呢?

    我们实名网访控告,在承担本文真实性和发贴转贴行为的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呼吁,请求今天的宜丰县的书记和县长为民做主不是去绞尽脑汁与民争利,重新组织调查,给我们一个公道,不要让我们继续走在依法控告的道路上。

    来源:呼声网

http://www.husheng86.com/news_view.asp?id=1663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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