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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因“撕毁土地合同”引起的纠纷背后谁来监管

时间: 2014-06-25 18:05 来源: 未知 作者: admin 收藏 百度搜索本文

  山西紫利仑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阎文昆,状告五台山风景区管理局单方违约、擅自撕毁双方合作协议一事,于2010年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作出判决。
  判决规定:五台山风景区管理局违背双方规定,单方撕毁合作协议是严重违法,赔偿山西紫利仑公司阎文昆工程费用232万元,继续履行合作协议,2006年7月1日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有效!
  然而,就在法院判决后,五台山风景区管理局始终不履行诺言,不按法律章程办事。而山西紫利仑公司多次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可事过四年,法院判决始终得不到执行。在这里我们不仅要问几个为什么?是五台山管理局负责人手眼通天?还是管理局负责人贿赂了什么官员?为什么法院判决后就执行不了?是什么原因?是腐败问题?还是某些人相互勾结?难道在某些人的背后还有着更大的腐败利益链?
  2006年,五台山风景区为了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同山西紫利仑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协议规定;双方本着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深发展五台山的文化内涵,促使五台山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有山西紫利仑公司阎文昆投资3800多万举办世界文化遗产大型文化活动,有五台山风景区管理局为山西紫利仑公司提供930亩土地,予以开发发展五台山,土地按最优惠的价格4.2万元/亩,并指明了土地使用地点,忻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研究通过,忻州市委是政府还专门对此进行了会议研究并作了会议纪要,市长耿怀英和常务副市长温福亮参加。
  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合同后,山西紫利仑公司阎文昆要求办理使用土地相关手续。
  等文化活动结束后,山西紫利仑公司阎文昆再找五台山管理局,管理局负责人说这说那,总是推推拖拖,要不就是找不到,要不就是不见,然而时间一过就是二年,二年后阎文昆发现,五台山风景区刘炳龙已经开始以25万元的价格买卖这些土地(当初签协议给自己使用的那片土地)。当阎文昆发现自己投资近4000万元的协议打了水漂。
  有关人士认为;五台山管理局负责人之所以肆无忌惮的大肆买卖这些土地,就说明五台山管理局负责人已经想好了自己的退路,说明了在他们的背后,一定有一条巨大贪污腐败的利益链,如果没有这些腐败行为的存在,五台山管理局又如何敢以身试法去撕毁市委市政府同意的一起具有影响意义的土地合同?难道五台山管理局就不怕得到法律的制裁吗!如果是这样,我们就不难想到,利大于弊!
 

(责任编辑: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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