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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尚建国就《上帝变脸》向武大出版社依法维权

时间: 2015-03-20 14:20 来源: 未知 作者: admin 收藏 百度搜索本文

       日前,作家尚建国在其居住地北京十分震惊地发现,他的三十部系列长篇小说《上帝变脸》,居然被武汉大学出版社严重侵权。为了保全相关证据,作家尚建国遂前往北京市首佳公证处(尚建国居住管辖地公证处),去办理相关的证据保全等公证事宜。
      在北京市首佳公证处,在公证人员的严格监督之下,在百度搜索引擎中,搜索了“尚建国上帝变脸武汉大学出版社”几个字,然后进入了相关的网站。
整个电脑的操作过程和对相关网页进行打印的过程,始终是在公证人员的严密监督下进行的。
一段时间之后,作家尚建国从北京市首佳公证处领取了公证书。根据北京市首佳公证处保全的相关证据,武汉大学出版社在如下几个方面存在严重的侵权行为:
        1、作品署名上的侵权
        对于三十部系列长篇小说《上帝变脸》,作家尚建国持有独立的著作权。不论是作品的实名、笔名、署名,都属于作家尚建国一人专有。然而,武汉大学出版社在网上发布作品时,作者却成了尚建国和罗毅二人。罗毅是何人,尚建国不知道,不认识,更不明白武汉大学出版社为何要额外非法增加一个莫名其妙的第二作者罗毅。武汉大学出版社擅自增加第二作者罗毅的这种做法,是武汉大学出版社恶意的侵权行为,是有悖法规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尚建国的署名权,损害了尚建国的名誉,损害了尚建国作品的声誉,对尚建国造成了不良影响和重大损失。由于罗毅署名成为第二作者,将会对尚建国的著作权造成极大的危害,由著作权法赋予作者的人身权和经济权(共包含十七项权利)将被割裂开来,变成罗毅与尚建国共有。因此,在尚建国主张权利时,罗毅将成为尚建国无法逾越的威胁和障碍,此种灾难,后患无穷。武汉大学出版社的这一侵权行为,对尚建国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打击,伤害了尚建国的名誉权和由著作权法赋予他的各种权利,直接影响到作品的出版、发行和销售等等权利。
       2、发布内容上的侵权
       武汉大学出版社在其“天线数字出版网”上发布的内容,仅仅只是作家尚建国向其提供的书稿样章,而非书的完整稿。由此带来了两个方面的严重问题:
      (1)侵犯了尚建国的作品发表权。因为作品向读者公开发表的时间,对于作者是很重要的,这个权利,作者只有一次行使机会,随着第一次公开发表,使作品的保密性和神秘性消失。武汉大学出版社在没有得到尚建国同意的情况下,就在网上公开发表小说的样章,是一种侵权行为。
       (2)由于武汉大学出版社在网上发布的,是尚建国的作品三十部系列长篇小说《上帝变脸》的部分样章,而不是小说完整的全部书稿。这也就是说,根本就不是一部完整的作品,其结果是十分糟糕和恶劣的。武汉大学出版社是出版界的行家里手,对于完整的作品与作品的样章的区别和不同的用途,应该是清楚的。样章只是作品某些局部内容的摘选段落,是供出版社了解作者在这部书中所呈现出来的创作风格和艺术表现技法的,以便于出版社分析和掌握作者和作品的相关情况。小说的样章,根本就不是小说的全部内容,不是供出版社发表的小说书稿。而武汉大学出版社竟然以小说的形式发表样章,完全是侵权行为,产生的作用和效果极坏。由于样章只是小说作品很小的一部分,只是小说的一些片断而已,并不是小说的完整稿,没有情节的连贯性、可续性等。武汉大学出版社在网上发表小说的样章,造成了小说思想内容和故事情节的支离破碎,将一部好端端的、情节首尾相连、波澜壮阔的小说作品给彻底肢解了。因此,在读者们看来,这就不是什么小说了,而仅仅只是一堆破碎和凌乱的小说残片,看得人是莫名其妙,不知所云。
三十部系列长篇小说《上帝变脸》,是作家尚建国多年来辛劳积累的成果和大量心血的结晶,如今却让武汉大学出版社的侵权行为残忍无情地肢解了,这极大伤害了尚建国的荣誉,使尚建国的精神受到严重的打击。同时也极大地侵害了《上帝变脸》这部作品在读者中的声誉,造成了各方面巨大的损失。
        综上所述,鉴于武汉大学出版社严重的侵权行为,在进行了相关证据的保全和公证之后,在提倡法治精神的大环境之下,为维护自己的各项合法权益,作家尚建国将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不同的渠道和途径,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免受侵害和掠夺。
 
随文附件:
武汉大学出版社有关作家尚建国三十部系列长篇小说《上帝变脸》天线数字出版网发布的相关截图。此证据,已经经过了北京市首佳公证处证据保全,出具了公证书。

(责任编辑: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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