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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宁远县交警打击报复扣留合法车三年不放行

时间: 2015-05-20 13:01 来源: 呼声网 作者: 唐杰 收藏 百度搜索本文

湖南宁远县交警打击报复扣留合法车三年不放行 
实名发帖控诉:唐杰  身份证:432924196604264613  电话:13607467711  
(实名发帖人我声明为此文真实性和发帖转帖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公正执法应该是交警工作的核心,可我们通过百度搜索,湖南宁远县交警大队却被众多网友形形色色的投诉,似乎“公正执法”俨然成为了一句空话。 
    在湖南宁远县开办“大唐传媒”的我只因为在媒体上发表过监督交警一副大队长受到行政警告的新闻稿件,公开指责过交警执法存在不文明行为,由此被列为打击报复的对象,合法车辆被非法扣留长达600多天,不缴纳高达一万多的停车费不予以放行。 
    当公权一旦成为了打击报复的利器,老百姓就只有在水深火热之中喊冤。我的车还要被宁远县交警大队扣留多久,我们在拭目以待。 
    宁远县交警害怕监督将我列为打击报复的对象 
    我爱好新闻写作与摄影,多家媒体聘请我当通讯员,为他们提供新闻稿件,我离开部队上退伍之后,2009年从外地返回宁远县当了一名土记者,为多家媒体撰稿,开办了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的“大唐传媒”公司,在宁远县扎根从事文化传媒和摄影采访等工作,也曝光了包括交警等部门不公正执法的负面文章。 
    2010年10月20日,永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一辆湘客车在永连公路宁远县舜陵镇发生了造成9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18万元的特大交通事故。 
    导致这起事故的原因也和宁远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杨平洲不忠诚履职有关。 
    我报道了这起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内幕,引起了上级高度关注。永州市政府决定,宁远县交警大队一中队队长(当时是兼副大队长)对该起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同意由宁远县监察局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嫉恶如仇的我不喜欢用新闻的手段去溜须拍马,我用新闻的手段公正报道被一些领导记恨在心中,尤其是被杨平洲恨之入骨。 
    2011年7月1日,宁远县委组织在文庙搞摄影展,由于我是负责布展的,其早上开车从水市路到文庙广场拉布展用摄影展牌,当时,有几十个交警在水市路与泠江路口红绿灯口查车。 
    第一个到红绿灯口等红灯的我被交警拦了下来,我当即指责他们:你们交警随便叫停车,也不管红绿灯,这样是不合法的,你们如此执法有点任性。 
    早就想收拾我的杨平洲等一伙人开始寻找借口要对我动手了。 
    交警副大队长:是什么媒体记者我都要搞死你 
    我批评宁远县交警不要在红灯路口随便拦车,如此有道理的建议却被执勤的交警传达到了交警大队的领导层,在我被蒙在鼓里的时候,其已经被交警部门内定为打击报复的对象了。 
    2011年7月22日,我购买了他人的二手面车通过宁远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转户登记上牌,此二手车的车牌为湘MF1328号,此车用于大唐传媒的经营,我的公司生意由此一天比一天的好,根本没有想到此车就成为了交警打击报复的把柄之一。 
    购买了二手车的我到了年审的时候,将此车的所有手续交到了宁远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的股长蒋顺生那儿办理年审手续。2012年3月22日上午,我驾驶面包车要去宁远县技监局办事。当车行驶到文庙路口时,被值勤交警以未带行驶证扣留了此车。 
    我的行驶证就在交警大队的车管所,交警大队不分青红皂白的扣车有法律依据吗? 
    相信自己走遍天下都有道理的我走上了讨要车辆的道路。 
    经历了前后十多次的讨要,得到的是交警副大队长杨平洲的一句话。 
    “告诉你唐杰,就是不给你车你又能怎么样呢,你不是号称是记者到处写我的文章揭露我的阴暗吗,不管你是什么媒体记者,老子都要搞死你”。 
    宁远县交警大队要搞死我这个草根记者可以,但必须在铁证如山法定依据下进行。我的行驶证因为年审保管在车管所,以此认定其无证驾驶车辆来强行扣留显然属于违法。 
    要整死我的交警大队长杨平洲的眼中已经没有交规,国家给他工作执法的权利成为了其打击报复的唯一工具。 
    宁远县交警大队践踏法律不理会任何监督 
    我购买面包车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传媒公司的经营,车子无端被交警大队扣留了,大唐传媒只有走向关门熄火的地步,我的主业从传媒经营中自然转移到了讨要车辆的控告中去了。 
    从宁远县上访开始,我的控告逐级延伸,2012年4月9日,我请求司法监督的报告交给了时任县委政法委毛副书记手中得到了重视,约定由交警大队大队长陈勇亲自解决问题。我兴冲冲地赶到交警大队,大队长却以开会忙为理由放了“鸽子”。 
    2012年11月8日,我再次请求实施法律监督的报告送交到司法信访办公室,其后仍然还是有如石存大海。后来,宁远县政法委书记曹辉正等人在饭桌上信誓旦旦承诺要解决我的诉求,饭后了还是空谈一场。 
    控告事由理直气壮的我依旧相信党委和政府领导,我给宁远县的四套班子的领导邮寄了《请求处理宁远县交警大队杨平洲副大队长还我公道》的报告。 
    刘卫华县长短信回复“已批转查处”,县纪委李亚峰书记4月3在短信回复及电话告知“我已安排和督促交警队依法依程序马上落实”组织部刘军君部长短信回复“你寄来的材料已收到并批转了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县纪委信访室聂主任找我谈了2次话,到头来还是没有得到任何处理结果。 
    这些领导的批示还是给了交警大队一阵子的压力,这家交警大队和我谈判过一次,他们居高临下不承认处罚错误,导致了谈话不欢而散。 
    2013年8月13日下午,在政法委石副书记的组织和主持下,在交警大队会议室再次召开了协调会,县委政法委曹辉正书记等领导到场,这次高规格的协调会还是有始无终,所有领导的批示和监督在宁远县交警大队来说,基本是废纸一张。 
    为车被扣上访:公司关门,我被逼成脑梗死 
    县长和纪委书记的批示成为废纸,政法委书记亲自参与的协调会也约束不了交警大队的非法行为,摆在我面前的路子除了上访还是上访。 
    只因为宁远县委政法委曹辉正书记跟交警大队杨平洲副大队长是亲戚关系,杨平洲违法扣车知法犯法,曹辉正书记却处处维护他,在公开场口口声声说要主持公道,内心深处却在袒护着违法的一方。 
    2013年08月到11月,我两次向国家信访局递交《请求上级政府对宁远交警扣车长达六百天的问题给予调查处理的报告》”,宁远县信访局蒋进红局长对国家信访局没有做出任何反映,更谈不上回复了。 
    2013年10月20号左右,我到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交警总队投诉他们的下级机关到了今天一直没有回复。 
    常言道:民不与官斗。我依法和宁远县交警大队斗争最终还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2013年12月5日,走在上访路上的我突发脑硬死,还好通过抢救勉强保住了性命,但穷尽了其所有心血的经营的大唐传媒公司无奈关门搬家了。 

    一等警察交警队,站在马路吃社会。宁远县交警大队随心所欲的扣留我的面包车已经三年过去了,此车还要被这家交警大队无端扣留多久,因为非法扣留面包车带来的社会后果由谁来承担责任,全国网友在拭目以待。 

    来源:呼声网

http://www.husheng86.com/news_view.asp?id=1679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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