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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北:村民房屋宅基地面对“三改一拆”

时间: 2015-04-21 11:04 来源: 未知 作者: 西西 收藏 百度搜索本文

    盛智龙在2009年被原宁波市江北区副区长陈秀忠招商引资到江北区慈城镇五湖村,投资几千万元承包了几百亩山林,经五湖村村民代表一致同意享受村民同等待遇。
    相关视频:五湖村盛智龙房宅基地面对“三改一拆”
http://my.tv.sohu.com/us/50119749/79751421.shtml

 

    2011年与宁波市江北区五湖村签订了承包合同,承包时间为70年,合同中特别说明,对40年前建的8间房和3层楼的房屋可以改建,盛智龙投资5000余万元对危房进行改建,其土地面积没有超标,修建后,所有权乃是五湖村的。

    据盛智龙介绍:由于不懂法,法律观念淡薄,误认为在农村建房有村上签订合同就可以建房,没有申报审批是事实,但我没有侵占农村承包田,也未影响城乡规划。‘三改一拆’文件,主要目的是惠民生,促和谐,保稳定。盛智龙所修建的房有土地使用证,30年后的卫星拍照原始图,现在一对照。一目了然,不容置疑。

    盛智龙称:2015年4月10日,宁波市江北国土资源局在承包居住的房门口张贴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自行拆除60平方占用的土地建筑物,还要没收我投资的5000余元的建筑物,实际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颠倒黑白,而且程序违法,有宅基地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为何认定为违法占用土地行为,认定的主体资格错误与事实不符,事实如下:
    一、我和五湖村签订了合同70年,有江北区国土资源局2002年8月颁发的住宅用地121.6平方米,2006年给五湖村颁发的336.4平方米,是储备用地,已依法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3条规定,依法登记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我修建房屋和村上订有合同,属于合法有效。
    二、江北区国土资源局行政不作为是造成改造危房违建的主要原因,我和村上订合同,修建3年期间,从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明要补办手续,没有接到任何单位的停工通知书。
    三、宁波市江北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陈德胜受利益驱动打着‘三改一迁  ’的旗号,阳奉阴违,口是心非,滥用职权,颠倒黑白,报假材料,没手续的他背后纵容支持,有手续的反而遭殃。
    宁波市江北水政【2015】第3号责令通知书与事实不符,我承包时就有上述建筑和水面建筑物,我修建翻新,何罪之有?卫星定位显示清楚,我用380万租赁的,如何恢复原貌,修建面积的原先一样,要没收570平方米的新建筑物,更是荒唐可笑,于法不容。
    四、公正执法促进稳定,违法办案法理不容。我镇毛岙村利用基本农田建别墅,无任何手续,建了百多套,是江北领导和慈城镇领导建设的,为什么没有人去拆?没有任何手续违规的五星绿野山庄,10000多平方,用地500多亩,没有任何手续,都是陈德胜副局长支持建筑的,还有一些领导也参与其中。小慈湖英雄水库是提供给居民用水的水库,还有黄家、毛岙村水库等都没有国家的审批手续,都在占用农耕田,还有我镇的秒山村老大毛粮品厂,也占用40多亩农耕田,为什么这些没有手续的个人和单位,都在用国家的基本农田,江北国土资源局为何视而不见?是不是每一个非法占用国有土地拥有者,后面都有一个靠山?对于我们这些没有任何靠山的合法农民置于死地?

    在此,盛智龙强烈要求中央以及浙江省纪检委工作组本着公平公正以人为本的原则对江北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涉嫌滥用职权、纵容多方修建的违规建筑给予追查,对我现有的使用建筑房屋面积及水面修建物给予一个全面调查和解释。(盛智龙)
    来源:消费日报网
http://cj.xfrb.com.cn/newsf/2015/04/21/1429585354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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