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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给太平洋直购网冤案一个说法了

时间: 2015-01-08 14:06 来源: 中国法治监督网 作者: 中国法治监督网 收藏 百度搜索本文

实名发帖人:吉连波,谭建西,朱红军,裘爱平,马建武。
电话:13998707720,18600083144。18653680569
 

  (我们是本文发帖人,我对本文的真实性及发帖转帖行为负法律责任)

    2012年4月15日(以下或简称“4.15”)南昌市公安局再次以传销犯罪查封江西精彩生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彩生活公司或者公司),抓捕唐庆南等人。其他地方的公安陆续抓捕渠道商近600人。
    难道精彩生活公司是传销公司?
    公司荣获:“中国优秀创新企业”、“2011CCTV中国年度品牌”、“BMC电子商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国家人社部“BMC电子商务师”培训考试机构等。
    2010年11月11日南昌市公安局、工商局、政法委在江西省公安厅的指导下作出的《撤销案件决定书》;CCTV、江西卫视等媒体的采访、报道。
    公司有这些文件,怎么就是犯罪了呢?南昌市政府提供办公场所该当何罪?南昌公安监管公司该当何罪?CCTV等媒体该担何责?
 
    南昌市政府该承担提供传销犯罪场所的责任!
    2009年8月27日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管理委员会“无偿提供”精彩生活办公场所。南昌市工商局、公安局、政法委书记记郭安知道。
    “4.15”后,公司仍在该办公场所办公至今。为何南昌市政府还为传销公司提供办公场所?南昌公、检、法为何没有查封犯罪工具和场所?
    如果精彩生活公司没有传销犯罪,公司的办公设备、后台数据等不是传销犯罪工具,仅仅唐庆南等人传销犯罪,那么,南昌市公、检、法就不该查封渠道商的保证金。
    南昌市公、检、法没有追责提供办公场所的政府部门。南昌市工商局没有依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处罚“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的政府、军队等部门。
    据了解内情的人士透露,南昌市工商局长刘东庚与南昌公安多次向公司索贿未果,联合时任政法委书记等黑打了精彩生活公司。
 
    南昌市公安局与精彩生活公司共同犯罪!
    自2010年5月29日起南昌市公安局对精彩生活公司的经营活动、银行账户予以监管。
    我们在精彩生活公司办公区看到:南昌市公安在办公区门口设立岗亭;夜晚,还有闪烁警灯的巡逻车。南昌市公安局向世人昭示:精彩生活公司合法;南昌市公安局为公司“保驾护航”;投资BMC安全。
    监管期间,南昌市公安局没有在公司办公区设立“BMC涉嫌传销”的警示标志;没有在车站、机场、码头、宾馆饭店张贴“BMC涉嫌传销”的告示。而喷泉广场、摩天轮等地的巨幅屏幕反复播放BMC模式。
    2012年4月15日南昌市公安局突然宣布精彩生活公司涉嫌传销犯罪。为什么南昌公安把公司监管成了传销公司?南昌公安、警官陈刚以及时任政法委书记是否该承担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
 
    CCTV、江西卫视等媒体虚假宣传、误导各地渠道商!
    没有CCTV对BMC模式的报道,我们不知道精彩生活公司。CCTV是国家级新闻媒体;江西卫视、江西日报是江西的省级新闻媒体。按理说,这些媒体宣传、推介BMC商业模式,其真实性、权威性,不容置疑。
    然而,自“4.15”公司被传销后,这些媒体集体失声。这些媒体,没有质疑,没有评论,对平民百姓的血汗钱被查封视而不见。
    更为奇葩的是:“4.15”前,CCTV向全国人民宣传、推介BMC商业模式;“4.15”后的2012年12月19日(南昌一审开庭的第二天)CCTV的《朝闻天下》和《晚间新闻》大力度宣传播报精彩生活公司传销。同一家CCTV,前后相隔不到一年,两张面孔,两种论调。我们的心情特别复杂,无以言表。
 
    “4.15”后,唯一被追究责任的是平民百姓,保证金被扣留,并且是“依法”。平民百姓被“依法”追责了,该承担责任的南昌市工商、南昌市政府、南昌市公安局以及相关责任人,至今没有被“依法”追责。
    该给12万渠道商、670多万会员一个说法了!

     来源:中国法治监督网

http://www.ycthjc.com.cn/html/8944/8944.html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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