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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水县:城郊乡政府要百姓穿越回去拔树苗

时间: 2014-12-27 22:15 来源: 未知 作者: 时同 收藏 百度搜索本文

        2014年11月27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城关乡政府洪副乡长和县规划局公文明带领20多人到圆通寺村六组纬一路北侧,将村民10月份种植的2700多棵树苗全部拔除。村民与拔树人员发生纠纷,3名村民收到乡派出所口头通知要拘留。
拔树时副镇长和规划局公文明带队
        村民徐治国描述:2014年11月27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当时正在地里干活,城关乡政府洪副乡长和县规划局公文明等一行20多人到圆通寺村纬一路北侧六组麦地。“他们已经拔过其他村民的树苗,看到他们过来几位村民前去制止,双方发生争执”。
        争执到下午2点多,村民打110报警,后乡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处理此事。其一民警讲:现在是法治时代,如果你们村民是合法的种树,他们拔树肯定要赔钱。民警还到麦田里实地查看后方离开。随后,洪副镇长和规划局公文明带领的人全部撤离。
        村民拍摄的现场资料显示,村民大喊“你们是奉谁的命令拔树”“凭什么拔树”,众多政府的人员围在四周。洪副镇长称“你们别跟他们喊,找当官的说去”。整个过程持续了十多分钟。
徐治国称,这些果树苗有的是种麦时买的,有的是去年种的,每棵果树苗花了30块钱。
事起土地被租用
        村民徐治国介绍,从去年开始,我们村支书就对我们讲,六组的土地都不让种了,已被政府租用,每亩1680元。但是,按照征地程序,村民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里要召开支部党员会议来通知村民。为什么没有和村民签订租地协议就不让在我们承包的耕地上种树,更何况我们种植的这些树木还都是果树?
        退一步来讲:我们的耕地就是被租用,乡政府和县规划局也没有通知我们不让在我们的耕地上种植果树呀。
徐治国出示的《土地承包合同书》显示,他与村委会签订了合同。目前土地仍然在有效的合同期内。
乡派出所口头通知要拘留
        没想到几天后,乡派出所口头通知要拘留参与此事的徐治国、王留栓。这次事件激起了城关乡圆通寺村六组村民的民愤,他们于2014年12月11日集体到城关乡政府县政府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没有任何结果。
迟来的《非法抢栽抢种抢建限期拆除通知书》
        来到商水县城关乡圆通寺村村民所说的农田旁边,看到一条新修的马路还没完全竣工,农田里还有部分树苗和没拔的棉花棵在萧瑟的风中摇曳。
        在此事发生以前,城关乡政府是否通知他们,徐治国及其他村民说:没有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任何通知。此时,一位村民说,由于12月11日我们到乡政府和县政府讨要说法,今天乡里给我们下了《非法抢栽抢种抢建限期拆除通知书》,很多户都没见到人,直接给贴在了大门上,而且通知书上的送达日期为2014年12月12日,但限拆除时间为2014年10月8日---11日。          另一王姓村民说:乡政府是不是要我们穿越回去拔树苗啊?!按照政府给各家村民下发通知的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必须每家每户的拿着通知书,让村民签字,同时还要见证人,如果村民家里没人,可以把通知贴到村民的大门上;然而,现在乡政府和县规划局的工作人员挨家挨户的直接把通知书贴到大门上,况且,给我们的通知书上面全部没有签收人签字,就算我们村民不懂法,也不能这样糊弄我们村民,这算怎么回事呀!
        商水县城郊乡政府和县规划局在没有和村民签署任何协议、没有任何口头通知的情况下强行拔除村民在自家田地里栽种的果苗,并且在拔掉果苗十多天后再发拆除通知书,是遵循国家的哪条法律法规和政策? 

(责任编辑:鲲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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