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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骗保上百万湖南政法委逼投保人签霸王条款

时间: 2014-12-14 13:12 来源: 呼声网 作者: 郑恒秀 收藏 百度搜索本文

中国人寿骗保上百万湖南政法委逼投保人签霸王条款

实名发帖人:郑恒秀  身份证:43280219470113050X电 话:18974229266
   (我是本文发帖人,我对本文的真实性及发帖转帖行为负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坚持用文化之魂凝聚人心、引领发展。选择中国人寿是无悔的选择、成己为人、成人达己、用心经营、诚信服务等推陈出新、一脉相承的核心理念为标志,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激励着一代代国寿人拼搏进取、奋发有为。
     用心经营、诚信服务是保险的经营理念。可是,湖南资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却将保险演化成了骗投保人的道具,当保险公司的员工对骗保一事自首后,资兴人寿公司为了达到不还投保人血汗钱的目的,与省地县三级政法委强强连手,非法终止受害人的上诉权,公司管理混乱,收据公章严重混乱,管理不善的等事只字不提,将分明是职务犯罪的李莲蓉硬说成是集资诈骗罪,以此来达到保险公司不理赔投保者损失的目的,坑害了众多投保对象!也损害了中国人寿诚实守信不欺诈,不能出现坑蒙拐骗股份在美国,香港,上海上市企业的信誉 !
    资兴人寿支公司以理财产品为名让李莲蓉骗取保费500多万
     李莲蓉是中国人寿湖南省分公司开发中心资兴支公司的正式员工,在保险公司工作长达24年,长期搞内勤,拉保险。 
    李莲蓉在2002年任公司银保部经理,负责拓展金融保险,在各大银行网点培植了一大批保险代理志士。2004年首季末,公司经理看中了她的人脉看中了她的为人,交给她一项特殊任务即社会有偿筹资。 
    2006年6月至2011年3月,李莲蓉利用中国人寿公司资兴分公司保险经理人的身份,且出据盖有公司印章的收款收据,每次都是为公司完成任务从我们27位市民手中骗取人民币5712860元。 
    中国人寿是大品牌,我们信赖的是中国人寿,更相信具有保险公司真实身份的李莲蓉,信任盖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红公章的收款收据,年利率只有10% ,期限1年毫不怀疑,相信中国人寿无论如何不会、不敢、不能欺骗老百姓,因此我们才毫不怀疑的认购了此项险种 。
    2011年5月30日,保险业的女强人资兴人寿的业务经理李莲蓉在她写下长达7页纸供述她利用职务犯罪的自首书后 , 在辩护律师段国强的带领下,向资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书明确的供述了公司原任经理刘凤兰是如何交给她要完成的任务如何向社会有偿筹资的经过!
    利用6枚公章的职务犯罪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定刑    
    资兴人寿推销保险业务的能人李莲蓉,于2011年5月30日因涉嫌犯非法吸取公众存款罪被资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投案当日),同年7月7日以涉嫌集资诈骗罪被资兴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20 12年7月23日,被该市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现李莲蓉人已被移送到湖南省女子监狱服刑。 
    李莲蓉利用公司保险经理人的身份,用公章进行骗保是典型的职务犯罪,国家明文规定职务犯罪主要是指掌握一定管理、支配公共财产、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的高层次、高智商犯罪,其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却以集资诈骗罪进行定刑的作法,集资诈骗罪是指以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当初我们选择投保,我们不是单单看中了李莲蓉个人,而是因为李莲蓉她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正式职工,她给我们出具的每一份单据上印的都是中国人寿保险的公章,她所代表的是中国人寿保险而不是代表她个人进行有偿筹资的!     
    我们都是拿低工资还要养家糊口的弱势市民,每一分钱都是我们半辈子的心血和全家人的积蓄,我们放心的把钱投给保险公司,信任的是中国人寿!而不是哪个业务员!作为李莲蓉的单位保险公司理应受到法律制裁,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可是保险公司在将李莲蓉的财产处理后,只归还了我们24人的本金167. 011538万元,还有215. 274462万元保险公司拒绝归还 。
     在资兴法院《刑事判决书》里写到 :  对于资兴市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李莲蓉从祝爱平,李贵香,李飞三人处集资款因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院认为不应纳入犯罪事实,依法应予剔除 。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对李莲蓉进行了起诉,而对保险公司所存在的主要责任只字不提。 对欠我们的本金,法院让我们受害人等李莲蓉服完10年刑后再同她算帐。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的作法明显的是无视法律法规,偏袒保护保险公司,为其掩盖案情真相,检察院将保险公司的责任推的一干二净,让我这个年逾古稀且身体不好的老太太10年后向李莲蓉追欠款无异于成了做白日梦!
    公安追还的资金被政法委冻结逼签霸王条款
      保险公司因管理不善,让内部职工出了如此大的问题,致使我们投保人损失上百万,而保险公司却死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将所有的过错都归结于李莲蓉的作法,引起了投保人的不满,为了找回正义找回公道,追回保险公司应依法承担理赔给我们的钱,我们多次向上级政府反映, 或许是因为湖南省人寿分公司当时的副老总是省政法委书记李江老婆的原故,也可能是其它的原因,总之省、地、县三级政法委领导一起出来干预此事,不让法院立案。
    政法委为了维稳,多次找20多位受害者,其中市政法委书记亲自出面100多次对受害人进行胁迫施压,并公开从我们受害人的赔偿款中拿出数万作为他们处理此案的工作经费。 政法委极力为人寿公司掩盖,不提用公司多枚公章之事 ,保险公司也就狗仗人势的推卸责任,拒不赔偿客户损失 。  
    更可恨的是当资兴公安从李莲蓉处追回包括房产共计100多万元预退还我们20多位受害人时,政法委深知此事他们做的不合理不合法,为了防患于未然,他们靠着特殊的权利,将此笔退还款冻结,并定下没有法律依据的霸王条款,要求我们每一位受害人必须到政法委签下对损失部分再不向有关部门提出任何诉求的声明后,才将追回的部分款子给我们! 
    因为我十年前就已经退休了,且不常住在这里为了让更多的人认清资兴保险公司的嘴脸,为了让更多的人不再受骗,为了让受害者不打了牙往肚子里咽,我豁出这把老骨头四处为正义为真理而呐喊!
    政法委干预致法院拒不立案
    投保是为了保险,可是保险却在资兴人寿保险公司的一翻一覆中将我们坑的体无完肤,为了讨回公道,我们多次向律师咨询,律师们都说李莲蓉是中国人寿有真身份的业务主管,本人多年来在其手中所购买的公司产品都是真实的,李莲蓉所盖公司公章已被司法鉴定都是真的,公司之前又确确实实的开展过同类型业务,无论哪一条,保险公司都要担责。 我们认为法律是公平的,权利不会驾驭于法律之上的,于是我向资兴法院递交起诉状。可是诉状一直递到湖南省高院,法院仍旧不受理,也不给受理文书。在我一再追问律师的原因下,律师明确告知我这个案子立不了的原因是省里某领导亲笔批到郴州政法委并转到资兴市相关部门的意见是决对不能追究保险公司民事责任 ,资兴公检法都开会传达过的,所以他们只能不立案也不给文书!
    投资保险在我们的心目中曾经是最保险的事,可是我们万万没有想到,当保险公司中真的出事后,保险公司是通过拉大旗的方式来保自己的险,将投保人至于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地步,他们丝毫没有职业道德可言,他们的眼里只有钱,不管通过何种方式方法只要不让保险公司出钱,他们觉得就是最体面的事情! 资兴保险公司的这种作法严重影响了保险业的形象,严重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为了让更多投保人不重走我的路,为了让更多的人不上当受骗,我强烈呼吁相关领导的重视,呼吁媒体的关注!    
 
 
    来源:呼声网
http://www.husheng86.com/news_view.asp?id=1526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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